呼吸氣瓶檢測設備
1.1 產品介紹
呼吸氣瓶檢測設備可用于呼吸氣瓶的存放,充氣包括氧氣,空氣,呼吸氣瓶的水壓試驗,空氣呼吸器的綜合校驗儀等。
1.2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呼吸器用碳纖維全纏繞鋁合金內膽復合氣瓶定期檢驗的基本方法和技術需求。本標準適用于公稱水容積不大于12L、公稱工作壓力不大于30MPa、用于充裝呼吸氣體、使用溫度范圍為-40℃~60℃并可重復充氣的移動式復合氣瓶。本標準不適用于車用復合氣瓶。
1.3 主要技術要求
檢測線各設備的設計、制造應符合以下標準:
GB/T970.1-2008 圓板牙 第1部分:圓板牙和圓板牙架的型式和尺寸(GB/T970.1-2008,ISO2568:1988,MOD)
GB/T3464.1-2007 機用和手用絲錐 第1部分:通用柄機用和手用絲錐(GB/T 3664.1-2007,ISO 529:1993,MOD)
GB/T3934-2003 普通螺紋量規 技術條件(GB/T3934-2003,ISO 1502:1996,MOD)
GB/T9251-2011 氣瓶水壓試驗方法
GB 12135-2016 氣瓶定期檢驗站技術條件
GB/T12137-2015 氣瓶氣密性試驗方法
GB/T13005-2011 氣瓶術語
GB 15382 -2009 氣瓶閥通用技術條件
TSG Z7001-2004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則
TSGR0006-2014 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1.4 檢驗周期
復合氣瓶的定期檢驗周期一般每三年檢驗一次。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復合氣瓶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或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復合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5 檢驗項目
復合氣瓶定期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檢查、內部檢查、瓶口檢查、水壓試驗、內部干燥、瓶閥檢驗和氣密性試驗。